建設部頒布技術公告51項技術或產品屬限禁范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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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2004-04-07
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04年3月18公布了第218號公告——《建設部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》,該公告限禁了51項技術、產品,其中建筑涂料中限制和淘汰的產品有:
仿瓷內墻涂料(聚乙烯醇為基料摻入灰鈣粉、大白粉、滑石粉等)、聚乙烯醇水玻璃內墻涂料(106內墻涂料)、聚乙烯醇縮甲醛內墻涂料(107、803內墻涂料)、多彩內墻涂料(樹脂以硝化纖維素為主,溶劑以二甲苯為主的O/W型涂料)
外墻涂料中聚乙烯醇縮甲醛類外墻涂料、聚醋酸乙烯乳液類(含EVA乳液)外墻涂料、氨乙烯一偏氯乙烯共聚乳液類外墻涂料。
施工圖設計審查單位、工程監理單位和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應將以上限禁產品列為審查內容,建設單位、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不得在工程中使用。凡違反此公告繼續使用限制禁產品的,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驗收備案;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,將依據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,對實施單位進行處罰。
早在2001年7月4日,建設部《關于發布化學建材技術與產品的公告》(公告第27號)中就明確表明應嚴格控制使用限制技術與產品的應用范圍。凡使用了限制使用類技術與產品的工程,不得參加工程評優等活動;凡列入淘汰類的技術與產品,設計與施工單位不得選用。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公告內容實施監督,對違反公告者應責令其改正。